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解除封闭管理的通告
为有效应对当前我省境外疫情输入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意见》(冀防领办〔2020〕6号)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自2021年1月21日零时起,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特此通告!
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月20日
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解除封闭管理的通告
为有效应对当前我省境外疫情输入风险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意见》(冀防领办〔2020〕6号)等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自2021年1月21日零时起,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特此通告!
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1月20日